通知公告
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推荐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川民宗委〔2023〕086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委按照《国家民族团结示范区(单位)命名办法》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试行)(民委发〔2023〕20号)》规定要求,经基层自荐、征求意见、综合测评等程序,在全市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区、示范单位中择优筛选,拟推荐市中区、国家税务总局马边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茗新村等10个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4月27日起至5月2日止。如有异议,请于5月6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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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拟推荐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对象名单
(10个)
1.示范县(市、区)
乐山市市中区
2. 示范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马边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峨边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3. 示范乡镇(街道)
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茗新村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胜利村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荣丁镇后池村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烟峰镇烟峰社区(原烟峰村)
4.示范学校
乐山市实验小学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乐山市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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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33213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