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3月7日至4月7日,对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开展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为市民族宗教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组将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察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值班电话:19981360502(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微信号:19981360502(微信名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lsswxcz2@163.com。同时,在市民族宗教委7楼设置巡察意见建议箱。根据巡察工作办法,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民族宗教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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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33213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