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族地区“十三五”期间民生改善和同步小康建设的规划
发布日期: 2015-04-08 01:44 来源: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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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人民群众实惠最多,但与全市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抓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民族地区“十三五”期间民生改善和同步小康建设,提出以下规划。

一、着力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用于民族地区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设比重。积极争取省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争取降低配套资金比例或免除配套资金。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市上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除配套资金。加快民族地区进出口公路建设和通村公路建设,相关资金予以倾斜,提高进出口公路等级,提高通村公路质量。力争仁沐新、乐汉、乐西等高速公路向彝区延伸,仁沐新高速犍为至沐川、马边段年内开工建设,乐汉高速(峨眉—峨边段)2015年开始动工,完成通往彝区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2019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民族地区和散居少数民族通村、通组公路通畅率达到90%,通达率100%。农村安全饮水、新农村建设等政策和资金项目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2019年彻底消除少数民族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加速水能和矿产资源开发,建设水电产业基地。2018年,民族地区农网改造实现全覆盖。大力支持城镇道路、供排水、沼气池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水利、重点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速推进工业发展。工业发展资金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科学有序推进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磷、电等特色优势产业,走磷电、电冶相结合的路子,建成矿冶工业基地,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以盐磷化工、稀土资源、硅材料、有色金属为核心,实施综合开发利用,培育、壮大特色优势矿产资源冶金化工产业。攻克一批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难关,实现高效利用。深挖水能开发潜力,壮大开发规模,形成产业支柱。

(三)发展壮大农业产业。按照“4+2”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生态优势和“峨眉山”的知名度,做强做大特色农业品牌,走“峨眉+有机”、“生态+绿色”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制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打造茶叶、中药材、脱毒马铃薯等特色农业品牌。引导少数民族农民充分利用好前庭后院和其它可利用空间,建设“微田园”增产增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技进步政策,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以大力推广实用技术为重点,抓好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和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实施科技增粮增收示范工程实施力度,大力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增强科技服务“三农”能力。

(四)形成旅游产业规模。旅游产业依托省上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规划建设政策,挖掘我市民族地区彝文化、彝食、彝绣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彝文化产业走廊和彝族风情生态特色旅游区。着力打造彝族文化产业实体、文化演艺团队、文化旅游休闲景区(景点),构建具有鲜明彝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黑竹沟、大风顶、大瓦山湿地公园开发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开发旅游商品,大幅度提高民族地区旅游综合收入。

(五)加大政策支持。坚持“不取、多予、放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支出成本差异实际,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等方式,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化解政府性债务,推进乡村公益性债务化解。执行现行省、市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财政体制,上级出台税收减免政策造成民族地区财政减收部分,在测算转移支付时按现行财政制度予以统筹考虑。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建立适合少数民族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在税收、金融、投资、资源开发、土地使用等政策制定上,充分照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加大各类专项资金的倾斜力度。优先保障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优势资源开发项建设用地。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和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对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合理补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建设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成果,抓好荒山造林、植被恢复,加快绿化步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对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生态移民项目与防灾减灾投入力度,建立县(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加大扶贫资金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把少数民族聚居贫困村纳入扶贫开发规划,认真实施“十项扶贫工程”。加快彝家新寨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持整体推进,注重科学选址,突出民族特色,同步搞好村内道路、卫生文化等配套设施。扎实推进彝区结对帮扶工作,完善帮扶措施。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经商、务工、升学、就居等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合法权益。拓宽就业渠道,构筑就业平台。建立少数民族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依托镇(乡)、村基层平台定期发布岗位信息和用工信息,在彝区定期召开专场招聘会。深入推进“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行动计划,确保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保持在10万人以上。开展能力提升行动,五年内培训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4万人,力争0.3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技能证书。对少数民族贫困户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帮助解决住房、就业、增收等困难。2019年底,消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绝对贫困人口。

二、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切实抓好第二个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巩固“两基”成果,提升教育质量。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适度扩大寄宿制教育规模。安排专项资金,完善寄宿制校舍、教师周转房等配套设施建设,配齐教学仪器设备。提高中小学困难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适当扩大补助范围。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以“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模式,实现“一村一幼”建设目标。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度提高民族地区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配足配齐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老师、食堂工作人员、门卫保安和医务人员,所需费用纳入区(县)地方财政预算。落实好县对县、校对校、市级部门对乡镇的对口支教工作。执行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和城市少数民族中考招生照顾政策。国家、省示范性中学的招考指标向民族地区倾斜。五年内,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力争达到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学校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实现全覆盖,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

(二)大力扶持卫生事业。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四川省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国家补助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推进“一村一室一医”建设,整合国家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及彝家新寨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补助,三年内完成“一村一室”建设任务,实现乡村医生配置全覆盖,公共卫生全覆盖。加快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逐步配齐医疗卫生人员。适当放宽卫生人才招聘条件,对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提供政策支持。五年内通过“民族医士班”培养乡村卫生人才200名。大力开展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从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一批优秀管理人员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挂职,充实领导班子。继续实行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接受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员进修学习办法。继续实施市和对口帮扶区(县)选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程。增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预防艾滋病工作。做好妇幼卫生服务。支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升乡镇中心卫生院产科服务能力。实施民族地区农村孕产妇母婴安全行动,属于计划内自然分娩的,除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及新农合报销部分外,由县(区)财政补助,实现计划内自然分娩全免费。各类卫生事业发展资金要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坚持民族地区人口生育政策,稳定人口计生机构队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年内,实现少数民族养老保险全覆盖。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切实解决破产关闭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大临时性救助力度,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体系,建设一批城镇疏散场地和避险场所、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完善救灾应急装备。

三、着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精神文化需要。

(一)繁荣文化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支持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级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对外开放。争取国家、省级文化项目专项资金,加大对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网络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加强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语言文字科学化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及整理、出版,加大对彝族特色剧目创作支持和优秀人才的培养。加强文化生态的保护与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品牌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速发展文化产业。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行动,带动本土文化人才提升整体素质。两年内,实现每个乡镇都有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完成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二)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制定与实施管理。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抓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增添运动器材,完善训练场馆。加强体育骨干队伍培养和建设,2017年,提高民族地区体育运动裁判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体育人口的比例,城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80%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和“拳头”项目,着力发展体育表演项目,重点发展摔跤、举重和田径等竞技体育项目,普及群众性健身体育项目。力争在组团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取得良好成绩,努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运动员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三)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彝家新生活行动,积极开展“五星家庭”评选活动,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城乡绿化、景观改造,有效控制污染,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规范和完善乡规民约,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移风易俗,转变观念,树立勤俭节约、清洁卫生、遵纪守法、厚养薄葬等新观念。大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形成自尊自强、勤劳致富,注重健康、珍爱生命,敬老扶幼、团结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要求,紧贴少数民族和民族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挥大众媒体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强化对市内出版物、广播影视和网络信息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市内新闻、出版和教育从业人员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常识的教育培训,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坚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把涉及少数民族个体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表彰奖励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使各族干部群众在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中,追有形象,赶有目标。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彝族年节组团慰问民族地区,在中心城区举办庆祝活动。扎实开展“大调解”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竭力营造民族团结和小康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妥善调处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针对城区少数民族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增多和民族地区征地拆迁等导致涉及少数民族利益纠纷上升的问题,加大调研力度,增添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矛盾纠纷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处理和分析,形成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调处工作网络。积极协调市委民族宗教工委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大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形成处置合力。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县,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指导区县民宗部门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消除不稳定因素。

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族地区发展智力支撑能力。

(一)配齐配强领导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两个自治县在自治机关及所属工作部门中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职数可适当放宽。金口河区领导班子以及所属工作部门适当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注重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科学发展能力强、能够驾驭全局、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担任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乡镇和村(社区)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综合部门注重选配少数民族优秀青年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市级部门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多的乡镇领导班子要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或一般干部。

(二)加强干部培养。坚持从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充实到民族地区基层工作。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可根据实际,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划定比例实行定向择优选拔。进一步做好推荐选派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市级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内外学习考察。加大跨区县少数民族干部交流工作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其他县(市、区)交流任职,选派其他县(市、区)优秀干部到民族地区工作。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提高民族地区干部职级待遇,进一步完善“引得进、留得住”的用人机制。

(三)加强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措施培养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设立乐山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专项资金,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民族宗教工委安排用于制定实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规划和民族地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等工作。市委党校和民族地区党校承担培训少数民族干部任务,市委党校定期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重视民族地区汉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高民族工作决策和管理水平。

两个自治县要按照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抓好自治条例和有关单行条例的完善和实施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定期依法监督检查民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市级民宗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保障两个自治县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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