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21年省民族专项资金(非统筹)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23 10:50 来源: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将2021年省民族专项资金(非统筹)项目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33-2134158。

一、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项目

(一)金口河区(项目4个,资金138万元)

1.“点亮火把”金口河区青少年禁毒防艾警示教育基地建设50万元;

2.永胜乡顺河村桂花场民宿打造建设42万元;

3.和平彝族乡蒲梯村生态生猪养殖场基地建设42万元;

4.项目管理培训经费4万元。

(二)峨边彝族自治县(项目4个,资金156万元)

1.五渡镇五渡村乡村旅游照明亮化项目50万元;

2.少数民族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50万元;

3.收集整理翻译出版《佐木莫》50万;

4.项目管理经费6万元。

(三)马边彝族自治县(项目3个,资金112万元)

1.烟峰社区民族文化发展项目52万元;

2.三河口镇青梅实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52万元;

3.项目管理培训费8万元。

二、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乐山市自发搬迁少数民族群众服务项目30万元;

2.沐川县利店镇利店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危旧房改造项目51万元。

特此公示。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