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将2021年省民族专项资金(非统筹)项目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33-2134158。
一、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项目
(一)金口河区(项目4个,资金138万元)
1.“点亮火把”金口河区青少年禁毒防艾警示教育基地建设50万元;
2.永胜乡顺河村桂花场民宿打造建设42万元;
3.和平彝族乡蒲梯村生态生猪养殖场基地建设42万元;
4.项目管理培训经费4万元。
(二)峨边彝族自治县(项目4个,资金156万元)
1.五渡镇五渡村乡村旅游照明亮化项目50万元;
2.少数民族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50万元;
3.收集整理翻译出版《佐木莫》50万;
4.项目管理经费6万元。
(三)马边彝族自治县(项目3个,资金112万元)
1.烟峰社区民族文化发展项目52万元;
2.三河口镇青梅实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52万元;
3.项目管理培训费8万元。
二、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乐山市自发搬迁少数民族群众服务项目30万元;
2.沐川县利店镇利店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危旧房改造项目51万元。
特此公示。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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