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8号),下达我市金口河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扶贫开发局、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乐市财政农[2019]46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下达金口河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
特此公示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