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立法保障。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深入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用好、用活、用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制定出台《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等自治和单行条例,为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地方事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成立小凉山“同心·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小凉山义警队”,为彝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推动彝区群众从“遇事找家族”转变到“遇事靠法律”。创新推进“德古”工作法,成立“德古协会”,聘任36名民间“德古”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德古”调解网络。
三是引领新风文明养成。制定出台《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等规定,以硬性规定持续规范“尼木措毕”活动和开展婚嫁礼金、聘金“双高”攀比问题专项整治。采取“政府引导+德古会盟+村民自治”,全覆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自治、德治、法治深度融合,成功创建省市级“六无”平安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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