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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民族宗教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19-04-23 02:33 来源: 机关党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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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422,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许静同志主持召开与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吉春林的见面沟通会。会上,许静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谭力贤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吉春林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吴林章、张平及有关同志,市民族宗教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民族宗教委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许静同志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工作重大意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勇于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巡察工作重点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巡察。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巡察工作重要目标。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抓好协调配合,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的“政治体检”。

谭力贤同志指出: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巡察政治监督属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严肃认真地对待巡察监督。二是在工作上积极配合。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真正把此次巡察看成一次推动各项工作的契机,认真对待。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按照巡察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全面准确、实事求是提供巡察组所需资料。要畅通渠道,鼓励和引导干部群众认真负责地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说明情况。三是在纪律上互相监督。希望民族宗教委与巡察组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彼此监督双方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巡察工作各项纪律,为巡察组公正履行职责、更好地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吉春林同志表示: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一定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力以赴地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力做好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将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据悉,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市民族宗教委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422日—523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8283349534,电子邮箱:lsswxcz5@163.com,并在乐山市市中区月咡塘街31号市信访局办公楼6楼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民族宗教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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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