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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三措施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日期: 2018-11-13 04:49 来源: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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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习全覆盖。组织全区县级干部、科级干部在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组织全区从事民宗工作的干部到区委党校培训,组织全区宗教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集中学习并进行考试,使干部和宗教人士学懂弄通《宗教事务条例》。

二是讨论找不足。通过召开宗教工作会、宗教人士座谈会等形式,紧紧围绕如何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如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等内容开展大讨论,找出了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等6个问题。

三是管理更规范。针对存在的不足,全区建立完善了区委宗教工作制度、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和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及乡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指导各宗教场所制定了财务、消防等7项管理制度,各乡镇、区级部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积极落实相关要求,促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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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