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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着力构筑宗教领域学习常态
发布日期: 2018-08-13 09:55 来源: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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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乐山突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的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要求,着力构筑宗教领域学习常态,提升“四个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展示法治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巩固了宗教和谐和顺的良好局面。

营造氛围。紧紧围绕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夯实学习宣传基础阵地,营造学习活动氛围。发放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学习宣传资料5000份,编印《宗教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00本、《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资料》1000份,出版《乐山宗教志》2000本,在街道、社区和108个宗教场所设立了学习宣传展板和专栏,悬挂了学习宣传标语。

形成制度。结合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按照政策理论努力学、法律法规深入学、业务知识经常学、大项工作及时学的原则,制定了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及省委、市委的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部署纳入常态学习,落实了民宗部门周学习、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月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经常性学习时间。市民宗委牵头,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对全市宗教领域学习情况月检查、季讲评、半年小结,年终工作总结会进行全面总结并通报学习情况,督促推进宗教领域学习活动全覆盖。

专题培训。先后选派了7名宗教干部参加国家宗教局、12名民族宗教干部和7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省民宗委民族与宗教法规政策培训。补助全市五个宗教团体培训经费15万元,组织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教职人员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等9次,指导各宗教团体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17次;举办了宗教法规政策专题辅导讲座18次,培训人数320人次;开展法制培训12次,培训人数570人次,在全市32万信教群众中培养造就了一批学习活动的“领头羊”。组织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16人,前往黔东南自治州、都江堰等地考察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民间信仰事务管理试点工作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搞活形式,增强实效。

提升层次。为确保学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理论和国家的宗教法规政策入脑入心,把宗教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转变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自觉行动,民宗部门先后分期分批组织全市五个宗教团体和406名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了“乐山宗教如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乐山宗教怎样才能更好地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专题讨论11次;以继续推进“规范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创建活动、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为契机,通过“大和尚”、“主教”、“道长”等各个教派领军人物,把爱国爱教、共同理想融入讲经诵经等宗教活动中,实现爱国爱教教育日常化、常态化;以加强“人间佛教”思想、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弘扬道教传统文化等为抓手,开展了讲经交流活动20次,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率先垂范,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诵读经典、践行经典,使和谐理念、共同理想深深扎根于全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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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