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川财农[2018]204号)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我市金口河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万元。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乐市财政农[2018]131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金口河区70万元。
特此公示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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