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川财农[2018]204号和川财农[2018]216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示的通知精神,2019年度我市受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计790万元,具体如下:
1、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310万元。其中金口河区50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130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130万元。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80万元。其中金口河区70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200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210万元。
特此公示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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