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我市受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计1329万元,具体是:
1.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95万元,其中马边彝族自治县110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110万元;金口河区75万元。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34万元,其中马边彝族自治县459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399万元;金口河区176万元。
特此公示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