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27 03:31 来源: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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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县,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建议,拟订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4.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的非法、违法活动。

5.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6.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民族地区拟定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健全城市民族工作功能;帮助散杂居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7.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事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协助开展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组织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

9.做好少数民族界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有关服务工作。

10.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推广,指导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1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二是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深化普及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三是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组和第一书记的桥梁纽带作用,帮扶马边彝族自治县荣丁镇新桥村协调、争取扶贫资金683万元、帮扶项目16四是争取项目资金服务经济发展。全年累计向上争取下达实施各类民族专项资金1790万元,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奔康;五是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六件套”1901套的民生工程任务,调到位“六件套”专项资金950.5万元和市级配送彩色电视机1901台专项资金285.15万元,完成彝家新居室内设施“六件套”及市级配送彩色电视机的采购、赠送;六是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民族法规政策和民族地区风土人情、经济发展等宣传报道,倡导文明新风七是深入美姑县开展扶贫对接,开启美姑树文明创新风扶贫对口帮扶工作;八是挖掘民族文化,完成了《小凉山彝族刺绣》的编写工作,出版发行500本。九是继续推进以“教风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创建活动,在宗教界开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十是编纂、出版《乐山市宗教志》2000本,分发各地、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十一是圆满完成了四川省旅博会佛文化展馆和佛教文化论坛工作任务;十二是依法指导我市出席5个全省性宗教团体换届大会的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的推荐工作;十三是切实加大对宗教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十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等。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民宗委本年收入合计126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0.08万元,占99.88%;其他收入1.56万元,占0.12%


    2017年市民宗委本年支出合计12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63万元,占49%;项目支出645.79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4.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6.91万元,增长38%,原因是:去年的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电视机采购招投标未成功,资金结转到今年;因工作需要增加食堂开办经费;因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增加办公用房搬迁和设备购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7.38万元,增长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28万元,占6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1万元,占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5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40.26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269.81万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宗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1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工作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73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72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6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269.81万元,完成预算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7年彝家新寨电视机采购招投标多次流标,导致资金无法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完成预算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5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办理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前往两县一区开展重要调研;保障省委省政府“彝家新生活四件套”的发放;彝族年、圣纪节等少数民族节日的慰问活动等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6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公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民宗部门到我委汇报工作、上报材料;省民宗委到我市开展调研检查;广元、马鞍山市、凉山州等民宗部门到我市调研考察。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85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民宗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6万元,比2016年增加9.2万元,增长2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民宗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市民宗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1个,涉及财政资金645.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问题的重视,二是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两县一区”新考入大学的少数民族贫困生困难补助和沐川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8

公平效率(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现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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