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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宗教界国庆节集中举行升国旗仪式
发布日期: 2018-10-01 01:19 来源: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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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日上午830分,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69周年华诞之际,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一场别开生面的升国旗仪式在峨眉山大佛禅院举行。来自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的机关干部共计400余人,倾情注目,热泪盈眶,共同高唱国歌,参加升旗仪式。这是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积极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宗教界“五个认同”、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生动举措。此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凝聚了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情结,提升了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意识。

 

升旗仪式上,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乐山市佛教协会会长永寿法师发言说,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有助于激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培养爱国情操,弘扬爱国精神。宗教教职人员作为一支特殊的群体,要感恩国家对宗教的关爱,时刻提醒自己爱教更要爱国,强化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党的命运、国家命运、自身命运紧紧连结在一起,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教义教规,做一个无愧于国家、无愧于社会的合格教职人员。

市民宗委主任吉春林同志主持本次升旗仪式,要求宗教界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扎实推进《宪法》、《国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将升挂国旗活动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让庄严的国旗不仅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法场所高高飘扬,更要把爱国情结铭刻到全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心中;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把市委贯彻中央、省委战略部署的决心,转变为我们的生动实践,为乐山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宗教和谐,作出宗教界应有的贡献。

升旗仪式结束后,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向全市性宗教团体赠送了国旗和3000本《宪法》、《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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